索取号 | AC6140300202400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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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1-04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蛋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水产制品。抽检样品共计757批次,其中合格75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水产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
附件: 保健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蛋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索取号 | AC6140300202387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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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3-12-27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和冷冻饮品。抽检样品共计755批次,其中合格75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
附件: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5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索取号 | AC6140300202410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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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1-31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饮料。抽检样品共计756批次,其中合格75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饮料3批次[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NO2-计)、界限指标-偏硅酸]。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
附件: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乳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饮料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饮料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4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索取号 | AC6140300202408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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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1-24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饼干、调味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样品共计756批次,其中合格75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多菌灵);肉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
附件: 调味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调味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饼干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豆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酒类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索取号 | AC6140300202419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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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3-0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9大类食品,包括:罐头、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特殊膳食食品。抽检样品共计757批次,其中合格752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产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
附件: 罐头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6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索取号 | AC6140300202419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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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2-2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和乳制品。抽检样品共计756批次,其中合格754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糕点2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
附件: 蛋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蜂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豆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糕点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糕点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乳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6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索取号 | AC6140300202386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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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3-12-21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糖、方便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样品共计537批次,均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 |||
附件: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糖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乳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9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索取号 | AC6140300202421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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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3-2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肉制品和饮料。抽检样品共计72批次,其中合格7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
附件: 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酒类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饮料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
开心过元宵 放心吃汤圆——元宵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吃汤吃汤圆是春节里重要的仪式之一,过完元宵节,才算过了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汤圆”成为元宵节的代言。汤圆白白胖胖、滚圆滚圆,萌萌哒讨人喜欢,吃进嘴里甜在心里,合家团圆有了落实,来年顺意也有了盼头。
南方人吃汤圆,北方人吃元宵,两者外形相似、用料基本相同,但制作工艺不同,汤圆是“包”出来的,元宵是“滚”出来的。
插画 :卞子矜
上海江湖上沉浮百年的汤圆主要有三大帮派:本帮的菜肉大汤圆、徽帮的鲜肉大汤圆,还有占据主流地位的宁波芝麻汤圆。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的汤圆江湖上,“萌主”层出不穷,除了传统的芝麻汤圆、鲜肉汤圆、菜肉汤圆,还有外表透亮、内里缤纷的五彩汤圆,以及金灿灿的大黄米芝麻汤圆、可爱动物造型的芝麻汤圆,甚至无蔗糖汤圆等。
插画 :卞子矜
元宵节前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生产经营的97批次汤圆(元宵)进行了监督抽检,主要检验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黄曲霉毒素B1等,产品全部合格。
面对琳琅满目的汤圆(元宵),消费者该如何安全选购、科学食用呢?
选购汤圆(元宵)要“四看”
一看品牌
到正规的超市、店家购买,以保证汤圆的进货渠道正规以及完整的物流冷链。选择正规品牌、生产厂家的产品,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二看标签
查看包装上的食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包括商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标签、贮存方法、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尤其注意不要购买无配料表等信息的各类“网红”汤圆。
配料中可能含有致敏组分,易敏人群在选购时需注意仔细查阅配料表,以及配料表邻近位置是否有提示信息。
三看贮存
目前商场超市销售的多为速冻汤圆,对低温陈列柜的温度有一定要求,如果贮存温度不稳定,汤圆表面会带冰霜或冰碴,造成汤圆品质下降,因而这种汤圆不宜购买。
四看外观
优质的汤圆色泽均匀,外形基本圆正,大小基本一致,皮层薄厚均匀,不露馅,不裂口,无肉眼可见杂质,没有霉斑。
插画 :卞子矜
汤圆(元宵)趁热吃食用需节制
食用需节制
汤圆中虽然油脂、糖类、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但它作为一种时令佳品,偶尔吃一次不会对健康造成很大影响,但对于肠胃功能较弱的老年人和儿童来说,需适量、小口食用。
汤圆中的淀粉主要为支链淀粉,趁热吃较易消化,但糯米黏、散热慢,切忌对着滚烫的汤圆大咬一口,以免烫伤口腔、食管黏膜。冷后的汤圆淀粉结构发生变化,食用后不易消化。
有的消费者不满足于煮汤圆这一传统吃法,脑洞大开,把汤圆炸着吃、煎着吃、炒着吃,虽说口味上有创新,但增加了油脂的摄入量,不利于健康。
最后,提醒喜欢在家自制汤圆的巧手大厨,自制的汤圆馅心油脂含量较高,不宜久存,为避免氧化变质,最好现包、现吃。
情人节,读懂巧克力的鉴定“心语”
年后又到了浪漫而甜蜜的情人节,巧克力成为爱人之间传递浓情蜜意的载体。然而,包装上标注的50%、70%等数字代表什么?配料表中各种“可可”系列的名词又有什么区别呢?鉴定真爱,是一项“硬技术”。
来源:网络
可可脂、可可粉,还在傻傻分不清?
面对巧克力产品标签配料表里那串带有“可可”字眼的名词,你是不是一脸茫然?是不是有种“字我都认识,却不知啥玩意”的感觉?
可可液块、可可脂、可可粉统称为“总可可固形物”,是制作高品质巧克力的主要原料,一般用“%”表示,代表巧克力中可可固形物的比例,比如70%表示总可可固形物占了总量的70%,其他30%为糖、香草、乳化剂等,85%就是总可可固形物占了总量的85%。
来源:网络
可可液块 是可可豆经发酵、暴晒、烘烤等工序后,再去壳、研磨、冷却后的产物 ,有着可可的香气,能体现可可豆产区特色和味觉感知的成分。
可可脂 是可可液块经过进一步压榨后得到的硬性天然植物油脂,它的融化温度为 34~38 ℃,恰到好处地略低于人体体温,因而入口后能很快融化。巧克力中可可脂含量越高,口感越丝滑。新版标准GB/T 20707-2021《可可脂质量要求》中新增脱臭可可脂;可可脂色泽范围由原有的柠檬黄色至淡金黄色扩大到无色。
来源:网络
可可粉 是提取出可可脂的残渣经过进一步粉碎、碾磨、细筛后的产物,是巧克力苦味的来源。
读懂标签 它就是你想要的巧克力
《阿甘正传》中有一句经典台词: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读懂巧克力的标签,你完全可以选择一盒“含金量”高的巧克力。
认清“可可脂”和“代可可脂”
不是所有标有“巧克力”字样的巧克力都是真正的巧克力,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通过产品名称和食品配料表中代可可脂的含量来进行分辨。
代可可脂是一类能迅速融化的人造硬脂,其甘油三甘酯的组成与天然可可脂完全不同。用代可可脂制成的巧克力产品表面光泽良好,不会因温度差异而产生表面霜化现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9678.2-2014《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规定,代可可脂添加量超过5%(按原始配料计算)的产品应命名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巧克力成分含量不足25%的制品不应命名为“巧克力制品”。大家在选购巧克力时,可以通过查看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配料表等信息辨别是巧克力还是代可可脂巧克力。
来源:网络
需要提醒的是,易敏人群在挑选巧克力时,需注意配料表中是否含有榛子、杏仁等坚果成分;建议消费者一次购买少量巧克力或小包装巧克力,开封后尽快食用,吃不完巧克力应避光保存在15℃~17℃的环境中。
在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中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国家标准规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三年对本市生产经营的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抽检结果表明,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