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33)――2015年8月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5-10-29
  本次抽检的水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新鲜水果类、水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蜜饯卫生标准》(GB 14884-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45个指标。共抽检水果及其制品样品98批次,涉及11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04%。其中:

  1. 抽检新鲜水果类5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倍硫磷 、吡唑醚菌酯。

  2.抽检水果制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 。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吡唑醚菌酯为新型广谱杀菌剂,倍硫磷为杀虫剂,虽可用于水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8 日
附件:
6-1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6-2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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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64)――2015年9月豆类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5-12-09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整治办〔2008〕3号通知、《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总砷、铅、吊白块、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黄曲霉毒素B1、色素等10个指标。共抽检豆制品样品105批次,涉及13个生产省份,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9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51209-豆类及其制品.xlsx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30)――2015年8月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5-10-09
  本次抽检的肉及肉制品主要包括生鲜肉、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等。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兽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6个指标。共肉及肉制品样品290批次,涉及16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34%。其中:

  1.抽检熟肉制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5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水分。

  2.抽检生鲜肉204批次、预制肉制品2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水分是影响食品质量的重要因素,控制水分是保障食品不易变质的手段之一。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 月28日
附件:
3-1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3-2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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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54)――2015年9月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5-11-18
  本次抽检的水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新鲜水果类、水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蜜饯卫生标准》(GB14884-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4个指标。共抽检水果及其制品样品58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新鲜水果类50、水果制品8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
6-2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9月).xlsx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22)――2015年7月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信息(2015年10月21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5-10-21
  本次抽检的冷冻饮品主要包括冰淇淋、雪泥、雪糕、冰棍、食用冰、其他类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冷冻饮品卫生标准》(GB 2759.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菌落总数和三聚氰胺等10个指标。共抽检冷冻饮品样品78批次,涉及10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冰淇淋52批次、雪泥2批次、雪糕13批次、冰棍7批次、食用冰2批次、其他类2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
附表: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doc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88)――2015年10月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1月13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1-13
        本次抽检的冷冻饮品主要包括冰淇淋、雪糕、冰棍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冷冻饮品卫生标准》(GB 2759.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菌落总数和三聚氰胺等10个指标。共抽检冷冻饮品样品7批次,涉及3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冰淇淋4批次、雪糕2批次、冰棍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13-冷冻饮品.xls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51)――2015年9月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5-11-18
  本次抽检的肉及肉制品主要包括生鲜肉、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等。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兽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6个指标。共肉及肉制品样品250批次,涉及11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40%。其中:

  1.抽检熟肉制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4.71%,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

  2.抽检生鲜肉203批次、预制肉制品23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菌落总数属于指示菌,虽不具有致病性,但反映该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状况不佳。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
3-1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9月).xlsx 
3-2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9月).xlsx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1)――2015年7月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5-10-08
  本次抽检的水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新鲜水果类、水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4个指标。共抽检水果及其制品样品68批次,涉及2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新鲜水果类60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2015年7月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附件.doc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53)――2015年9月蔬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5-11-08
  本次抽检的蔬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蔬菜、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7个指标。共抽检蔬菜及其制品样品141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42%。其中:

  1.抽检蔬菜9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04%,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啶虫脒、氟虫腈。

  2.抽检蔬菜制品14批次、食用菌制品29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业内警示:啶虫脒属于新型杀虫剂,氟虫腈属于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啶虫脒和氟虫腈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生产企业和农户应该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安全间隔期内采收,避免造成农药残留超标。

  消费提示:购买一般蔬菜先用清水至少冲洗3-6遍,然后泡入淡盐水中再冲洗一遍。对包心类蔬菜,可先切开,放在清水中浸泡1-2小时,再用清水冲洗,以清除残附的农药。对豆类蔬菜,在下锅炒或烧前最好先用开水烫一下,可去除部分农药。或用淘米水洗菜能除去残留在蔬菜上的部分农药。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1、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
5-1蔬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9月).xlsx 
5-2蔬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9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