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97)――2015年11月蔬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1月27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1-27
  本次抽检的蔬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蔬菜、蔬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7个指标。共抽检蔬菜及其制品样品99批次,涉及2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蔬菜91批次、抽检蔬菜制品8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7-蔬菜及其制品.xls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98)――2015年11月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1月27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1-27
  本次抽检的水果及其制品主要包括新鲜水果类、水果制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蜜饯卫生标准》(GB14884-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4个指标。共抽检水果及其制品样品80批次,涉及6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25%。其中:

  抽检新鲜水果类65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1.54%,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氧乐果。抽检水果制品1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氧乐果为高毒杀虫剂,虽可用于水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业内警示:在11月份抽检的水果样品中,有1件冬枣样品农药残留超标,超标项目为氧乐果。氧乐果属于高毒杀虫剂,氧乐果可用于水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生产企业和农户应该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安全间隔期内采收,避免造成农药残留超标。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27-水果及其制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7-水果及其制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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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96)――2015年11月蛋及蛋制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1月20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1-20
  本次抽检的蛋及蛋制品主要包括鲜蛋。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鲜蛋卫生标准》(GB274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无机砷、总汞、镉、六六六、滴滴涕、苏丹红(Ⅰ、Ⅱ、Ⅲ、Ⅳ)、氯霉素、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等12个指标。共抽检鲜蛋1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0-蛋及蛋制品.xls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2016年1月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3月16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3-16
  本次抽检的粮食加工品主要包括大米、挂面及其他粮食加工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DB31/2025-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志贺氏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孢杆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铅、镉、总砷、汞等重金属,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残留,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日落黄、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亮蓝、过氧化苯甲酰、甲醛次硫酸氢钠、脱氢乙酸、硫酸铝钾、溴酸钾、滑石粉、矿物油等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56个指标。共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117批次,涉及17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大米52批次、挂面24批次、其他粮食加工品4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16-粮食加工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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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63)――2016年4月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6月22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6-22
  本次抽检的粮食加工品主要包括大米、挂面及其他粮食加工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以及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日落黄、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亮蓝、过氧化苯甲酰、甲醛次硫酸氢钠、脱氢乙酸、硫酸铝钾、溴酸钾、滑石粉、矿物油、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铅、镉、总砷、汞、六六六、滴滴涕农药残留等48个指标。共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191批次,涉及16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大米58批次、挂面32批次、其他粮食加工品10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2-粮食加工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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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41)――2016年2月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5月11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5-11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类等。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关于转发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食药监办食函〔2010〕139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60号公告、《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四环素、土霉素、氯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硝基呋喃类等兽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40个指标。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345批次,涉及8个生产省份,发现2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0.58%。其中:

  1.抽检蔬菜8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5%,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啶虫脒、腐霉利

  2.禽肉及副产品185批次,水产品40批次,水果类4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小贴士:

  啶虫脒属于新型杀虫剂,啶虫脒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生产企业和农户应该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安全间隔期内采收,避免造成农药残留超标。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腐霉利为毒类杀虫剂,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511-食用农产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511-食用农产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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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23)――2016年1月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4月13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4-13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豆类、花生等。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卫生部食品整顿办函〔2010〕50号文件)、《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60号公告、《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隐色孔雀石绿、四环素、土霉素、氯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硝基呋喃代谢物等兽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46个指标。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345批次,涉及12个生产省份,发现3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0.87%。其中:

  1.抽检蔬菜8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1.25%,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毒死蜱。

  2.抽检水果类4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5.0%,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丙溴磷。

  3.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185批次、水产品4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小贴士:

  毒死蜱和丙溴磷为杀虫剂,虽可用于食用农产品,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生产企业和农户应该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在安全间隔期内采收,避免造成农药残留超标。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3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413-食用农产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413-食用农产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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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正式上线新闻发布会实录

1月2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正式上线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王秋苹: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新年伊始,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正式上线专题新闻发布会。从2020年起,总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点百姓之所系,检群众之所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深化这项工作,总局专门组织开发了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食品抽检司司长孙会川先生,食品抽检司副司长吴莉梅女士,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主任陈建良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来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中新社等新闻媒体的朋友。在此,我谨代表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向长期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各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首先请孙总监宣布“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正式上线,并介绍“你点我检”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食品抽检司司长孙会川: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从2020年开始,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由消费者直接提出需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处置,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天,全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正式上线,这个系统可以让人民群众1年365天、每天24小时随时都可以点选自己关心关注和希望政府部门抽检的食品。这个系统既是一个汇集老百姓食品安全需求的平台,也是一个市场监管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窗口。我们公开征集老百姓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建议,就是倡导“老百姓关心什么我们就检什么”,使消费者变身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者、见证者和监督者,能够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守护就在身边,化解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焦虑和疑惑,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赖。

5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你点我检”工作的核心是让群众看见监管、向市场传递信任,本质是监管为民,重点在风险防控,活力在促进消费,关键在社会共治。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的宣传推广力度,动员更多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以此为契机,持续优化创新,把“你点我检”这项惠民工作落实落细、办出成效。

一要建好监管为民的“连心桥”。要更好贴近群众,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聚焦“一老一小”食品、校园食品、大宗食品、节令食品等,通过开展“进校园、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及时调整食品安全抽检重点,老百姓关心什么就检什么。同时,适时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与抽样和检验过程,走好“舌尖上的群众路线”,不断开启为民服务“新常态”。

二要当好食品风险的“瞭望哨”。要盯住风险隐患集中的经营主体、产品类别,盯紧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地域,突出问题导向,找出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强风险会商,强化对各类风险的精准识别和预测预警。对任何食品安全问题,一定要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对发现的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处置、严厉打击。

三要绘好放心消费的“晴雨表”。要发挥好规范市场和促进发展的双重作用,既公布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信息,又通报抽检合格的食品信息,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让消费者自由选择、放心消费。针对发现的企业生产工艺和流程等问题,加大技术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完善标准、改进工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推动经营主体扩大优质供给,激发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四要画好社会共治的“同心圆”。要坚持系统观念,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加强与食品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建立起企业主责、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的责任体系,构筑全周期、全链条、全方位食品安全“防火墙”,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

最后,我也真诚地希望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民意征集,希望全社会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让“你点我检”的朋友圈越来越大,让老百姓的食品安全获得感越来越强。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王秋苹:

谢谢孙总监!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媒体朋友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

刚才您全面介绍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工作,我们感到这项工作确实是一项民生工作,更是一项民心工作。能否请再具体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食品抽检司司长孙会川:

谢谢您的提问。

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创新“开门办抽检”,组织全国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制定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发布文化标识和使用规范,每年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主题活动。正如您所观察和感受到的,这几年的“你点我检”活动,正逐步被消费者所关注,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主要有以下几个成效:

一是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5年来,全国各地共举办“你点我检”活动7200余场次,收集到群众问卷大概有1791万份,抽检量达到98万批次。“你点我检”活动先后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大专项行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也被全国16个省份纳入到了地方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或为民办实事民生项目。

二是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这几年通过民意征集,我们加大了对乳制品、饮料、酒类这些老百姓关注食品的抽检力度,有针对性安排抽检乳制品2.4万批次、饮料3.7万批次、酒类3.2万批次,其中发现不合格500余批次。我们还组织抽样人员和技术专家,通过现场互动、问题解答等方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化解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焦虑和疑惑。

三是及时处置了不合格食品。我们加强对抽检结果的运用,及时向社会发布“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针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了核查处置,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1200余吨,罚没款1.76亿元,移送公安机关230余件。

四是保障了重点领域食品安全。我们聚焦“一老一小”食品、校园食品、大宗食品、节令食品等重点食品,通过进校园、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了解群众关切。全国共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活动2400余场次、进养老机构600余场次,针对性安排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抽检,较好地保障了“一老一小”食品安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深入景区、网红餐厅、文化节等消费新场景,开展“直播+你点我检”活动,吸引消费者对食品新业态、新场景进行“云监督”。

五是推进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我们积极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加“实验室开放日”“直播抽检”等活动,现场回答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咨询。5年来,“你点我检”参与人数累计达到2970万人次,全国有20多家电视台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氛围日渐浓厚。

我们相信,今天民意征集系统全国统一上线后,必将进一步推动“你点我检”活动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谢谢!

中新社记者提问:

请问,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围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副司长吴莉梅:

谢谢您的提问。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大力提振消费”作为2025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消费的基础在于安全。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守安全、稳信心、促消费”为主题,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走好“舌尖上的群众路线”,更加精准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食品安全问题,将民生领域的“关键事”办成群众心头的“温暖事”,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打造市场监管为民服务品牌,助力拉动内需,提振消费。2025年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三个大的方面:

一是实时征集需求,及时洞察民生关切。刚才宣布今天上线的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能够畅通渠道,让老百姓1年365天、1天24小时都随时可以点选自己关心关注和希望政府部门抽检的食品。市场监管部门也能够实时查看到消费者点选的情况,及时掌握老百姓的抽检需求,让“点”有所应,选有所“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关切。

二是开展“百姓点检日”活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从今年起,全国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每个月都组织开展“百姓点检日”线下活动,结合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等,让食品抽检贴近百姓、走进日常,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需求,使消费者能够感受到食品安全守护就在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获得感。

三是设立电视宣传专栏,助力放心消费。我们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宣传部门的支持,探索在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题栏目,直播消费者普遍关心关注的点选食品的抽样检验全过程,并适时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参与,同时,我们还要组织专家解读抽检结果,宣讲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晒在阳光下,化解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焦虑和疑惑,引导广大老百姓科学理性消费,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和促进国内消费增长加油助力。谢谢!

新华社记者提问:

2020年起,各地广泛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我想了解一下这些年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食品品种都有哪些?市场监管部门收集到老百姓的建议后,是如何组织抽检的?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副司长吴莉梅:

谢谢您的提问。人民群众的关切就是食品抽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是回应民生关切的一项重要具体举措。近年来,从全国“你点我检”活动收集到的情况看,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食品品种主要有: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饮料、肉制品、酒类、食用油、乳制品等10大类。

市场监管部门收集到老百姓的建议后,一般通常会采取“六步工作法”组织开展抽检。一是纳入计划。征集民意倾听到民声后,市场监管部门会将消费者点选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内容,纳入到各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部署实施。二是组织抽样。安排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严格按照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到市场通过购买方式随机抽取样品。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也会适时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三是科学检验。抽取的样品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科学严谨的检验。四是信息公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五是核查处置。对于不合格的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核查处置程序,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督促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全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六是科普宣传。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开展科普宣传,邀请专家解疑释惑,切实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性认知和直观感受,让大家吃得更安心,消费更放心。谢谢!

中国质量报记者提问:

请问今天发布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消费者应该怎样使用?谢谢!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主任陈建良:

谢谢您的提问。5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食品、重点时段、重点消费场所,广泛征集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信息,开展“你点我检”活动7200余场次。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各地“点选”数据格式不一、统计口径各异,不利于全国数据的统一归集。因此,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发全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作为“你点我检”重点工作积极推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组织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开发设计。并从2024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多省多地试运行了40多天。从试运行的情况来看,各地先后发布问卷276期,参与人次达14.35万,整个民意征集系统运行稳定,为今天的正式上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消费者参与“你点我检”民意征集活动,可以进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网,通过扫描全国统一的“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二维码,即可进入民意征集系统。这个系统分为“热点问卷”“你点我检”“你扫我检”三个功能区。消费者提交问卷后,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系统以可视化的方式,直观收集了解社会关注信息,精准把握食品安全热点,更有针对性开展抽检监测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一段视频为大家直观演示一下“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的使用方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王秋苹:

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24)――2016年2月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4月20日)

索取号文    号
产生日期2016-04-20
  本次抽检的粮食加工品主要包括小麦粉、大米、挂面及其他粮食加工品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膳食》(DB31/2025-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方便食品的志贺氏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孢杆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菌落总数8个微生物指标,以及馒头的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日落黄、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亮蓝、过氧化苯甲酰、甲醛次硫酸氢钠、脱氢乙酸等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指标13个指标,以及大米、面粉及制品的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溴酸钾、滑石粉、矿物油、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铅、镉、总砷、汞、六六六、滴滴涕农药残留等35个指标,共46项指标。共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174批次,涉及18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小麦粉40批次、大米70批次、挂面24批次、其他粮食加工品4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0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420-粮食加工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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