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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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6-03-09 | ||
根据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抽检计划的要求,2015年下半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抽检61家食品经营单位的保健食品样品129批次,涉及16个生产省份。主要包括14个功能类别,分别为:增强免疫力(单项调节免疫)、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脂(单项调节血脂)、减肥、提高缺氧耐受力、辅助改善记忆、辅助降血糖、改善营养性贫血、改善睡眠、通便、清咽(清咽润喉)、营养素补充剂、抗氧化(延缓衰老)、增加骨密度(改善骨质疏松)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经过有关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和食药监办许【2010】114号文附件等。抽检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功效或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有害元素、胶囊壳中铬、非法添加等8个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抽检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1批次、辅助改善记忆类保健食品8批次、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6批次、辅助降血脂(单项调节血脂)类保健食品21批次、改善睡眠类保健食品5批次、改善营养性贫血类保健食品6批次、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16批次、减肥类保健食品19批次、抗氧化(延缓衰老)类保健食品8批次、提高缺氧耐受力类保健食品3批次、通便类保健食品7批次、清咽(清咽润喉)类保健食品6批次、增强免疫力(单项调节免疫)类保健食品18批次、增加骨密度(改善骨质疏松)类保健食品5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 | |||
附件: 2015年下半年国抽保健食品抽检结果信息公告.xls |
作者: 王, 珊珊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优秀案例和微视频获奖名单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214-2024-031 | 文 号 | 沪食药安办20240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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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7-12 | ||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优秀案例和微视频获奖名单的通知 | |||
附件: 17192187389695103.doc |
201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七)――第二季度粮油及其制品和薯类及膨化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014年11月11日)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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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4-11-12 | ||
2014年第二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粮食和食用油及其制品以及薯类、膨化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样粮食及其制品625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186批次、薯类及膨化制品23批次,分别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其中粮食及其制品主要检验马拉硫磷、杀螟硫磷、甲基嘧啶磷、溴氰菊酯、矿物油、铅、镉、汞、无机砷、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滑石粉、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指标;食用油及其制品主要检验酸价、过氧化值、铅、砷、脂肪酸组成、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倍硫磷、敌草快、腐霉利、乐果、氯丹、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等指标;薯类及膨化制品主要检验总砷、铅、铝、黄曲霉毒素B1、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防腐剂、甜味剂等。检验结果显示,粮食及其制品有7批次不合格(主要为米饭和面条微生物超标),合格率为98.9%;食用油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制品合格率均为100%(详细情况见附件)。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1日 | |||
附件: 2014年第二季度粮油监督抽检情况通报附件.doc.doc |
201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七)――第二季度粮油及其制品和薯类及膨化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14年11月11日)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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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4-11-11 | ||
2014年第二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粮食和食用油及其制品以及薯类、膨化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样粮食及其制品625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186批次、薯类及膨化制品23批次,分别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其中粮食及其制品主要检验马拉硫磷、杀螟硫磷、甲基嘧啶磷、溴氰菊酯、矿物油、铅、镉、汞、无机砷、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滑石粉、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指标;食用油及其制品主要检验酸价、过氧化值、铅、砷、脂肪酸组成、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倍硫磷、敌草快、腐霉利、乐果、氯丹、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等指标;薯类及膨化制品主要检验总砷、铅、铝、黄曲霉毒素B1、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防腐剂、甜味剂等。检验结果显示,粮食及其制品有7批次不合格(主要为米饭和面条微生物超标),合格率为98.9%;食用油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制品合格率均为100%(详细情况见附件)。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1日 | |||
附件: 2014年第二季度粮油监督抽检情况通报附件.doc |
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英文版)
索取号 | AC6100300202447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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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9-04 | ||
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英文版) | |||
附件: 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英文版).pdf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20)――2015年12月调味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2月24日)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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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6-02-24 | ||
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包括酱类。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DB31/20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13个指标。共抽检调味品样品48批次,涉及7个生产省份,其中: 抽检酱类4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4日 | |||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24-调味品.xls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10)――2015年11月乳制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2月3日)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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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6-02-03 | ||
本次抽检的乳制品主要包括液体乳、乳粉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0号、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微生物、品质指标等18个指标。共抽检乳制品样品152批次,涉及11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液体乳98批次、乳粉54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 |||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03-乳制品.xls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00)――2015年11月饮料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1月27日)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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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6-01-27 | ||
本次抽检的饮料主要是瓶(桶)装饮用水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致病菌、亚硝酸盐、余氯、溴酸盐、挥发性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化物等17个指标。共饮料样品64批次,涉及14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瓶(桶)装饮用水6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 |||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7-饮料.xls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01)――2015年11月调味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1月27日)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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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6-01-27 | ||
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包括食醋、复合调味料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醋卫生标准》(GB2719)、《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DB31/20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砷等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等真菌毒素以及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1个指标。共抽检调味品样品193批次,涉及9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5.18%,其中: 1.抽检复合调味料161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0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6.21%,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霉菌和酵母、胭脂红/日落黄。 2.抽检食醋3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霉菌和酵母作为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菌,并以霉菌和酵母计数来制定食品被污染的程度。胭脂红/日落黄是常用的人工食用色素。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 |||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127-调味品.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7-调味品.xls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02)――2015年11月酒类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1月27日)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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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6-01-27 | ||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黄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和其他发酵酒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葡萄酒》(GB150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20个指标。共抽检酒类样品64批次,涉及1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白酒3批次、黄酒样品24批次、啤酒样品14批次、葡萄酒及果酒5批次、其他发酵酒18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 |||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127-酒类.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