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取号MB2F3067XN/2024-00003文    号
产生日期2024-01-15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scjgj.s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规章制发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无规章制定职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17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63件;更新“市局领导”简介信息1件;制发规划计划12件、总结年报6件,基本业务数据、投诉举报统计分析、食品安全状况报告、质量状况分析白皮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统计年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等统计数据18件;动态更新“一网通办”栏目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和行政强制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8196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结果423624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3643件和行政强制处理决定24件,发布“刷单炒信”、商业贿赂等行政处罚典型案例55件;制发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6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元;公开政府采购项目71项,采购金额33361.91万元;制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0件,发布预警信息0件,组织应急演练21次;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和消费提示17件,涉及商品61类;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162件,涉及产品7345批次;发布计量抽检结果公告81件,涉及产品2570批次;发布本市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分析信息3件、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47件,在元宵、清明、中秋节日期间发布节令食品抽检信息,涉及食品38386批次。《条例》第二十条(十)(十一)(十四)项,本机关职能未涉及,无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7件,2022年度结转3件;2023年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5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2024年度继续办理5件。在办结的205件申请中,申请人为自然人的191件,商业企业的16件,科研机构0件,社会公益组织0件,法律服务机构0件,其他的0件;予以公开46件,占22.4%;部分公开3件,占1.5%;不予公开27件,占13.2%;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98件,占47.8% ;不予处理3件,占1.5% ;其他处理28件,占13.6%。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作为全市试点单位之一参与了集成式政策发布工作。主题是市场经营主体生产活动(除特殊食品),试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政策归集和集成式发布,可以为将来进一步扩大各类市场主体营商活动的政策汇集与发布做一些探索,更好地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截止目前,我们已归集了多个委办局的涉主题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文等共266件,涉及食品生产企业准入、退出、监管规则等内容,覆盖食品生产活动的全链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泄密泄个人隐私。2023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55条(通过集约化平台),新增质量教育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栏2个,将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风问题征集系统”链接到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办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184件。增加政策办理衔接的功能,即“阅办联动”,在标题页和相应内容增设“立即办理”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5件;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微信1093条、微博3683条、抖音400条、快手400条、今日头条569条、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9次。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收到公众投诉举报工单0件,收到行政复议9件、行政诉讼5件,内容主要为申请事项涉及投诉举报,建议其向相关区局咨询表示不满等。9件复议,8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5件诉讼,4件结果维持,1件其他结果(原告主动撤诉)。

  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卷评查,督促和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91162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42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33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31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7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77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3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4324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911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2
2.重复申请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261128
(七)总计198612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80019101023000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个别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解读内容不够通俗易懂;门户网站难以快速聚焦所需内容,网页逻辑层数太多,常用性的功能和内容不够突出等。2024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解读,在门户网站运行管理课题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摸用户关注点,聚焦改进重点,把握优化方向,吸取广大市民群众和专家的建议意见,让门户网站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和企业组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 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围绕反垄断最新政策、执法重点和社会热点等领域,以市局官微为宣传主阵地,通过“一图读懂”的方式制作发布反垄断、公平竞争政策、价格监管等政策文件、专项行动类相关解读及系列问答一图读懂30个,系统呈现反垄断知识体系,提升竞争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受到企业、律所和专家学者的欢迎和好评;在官微公众号开设专栏,发布公平竞争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典型案例、热点研讨、执法动态、风险提示和政策解读等内容,展示公平竞争工作成果;在大型商场及人流密集区设置公平竞争宣传点和宣传展板,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发放公平竞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2. 以“政府开放月”为契机促进服务信息公开透明

  2023年8月,我局在政务服务大厅围绕登记注册业务工作开展参观讲解,窗口登记业务骨干以申请人角度,逐一讲解登记注册涉及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窗口设置以及大厅各区域功能,对群众代表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热情互动。组织全市100家民营企业举办“竞课堂”——公平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企专场线下免费辅导培训,围绕民营企业并购审查效能和加强违规涉企收费共治两个角度,系统讲解了并购审查法律法规、申报实务和涉企收费相关政策等问题,进一步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申报意识和水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市场竞争力。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我与群众面对面”政务服务大厅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计量、特种设备、特殊食品、“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等12家相关行业企业参加,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大厅便民服务台、业务综合受理窗口、沪小狮帮办工作室、“一网通办”在线预约操作指南,企业代表零距离了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职责和具体业务的申办流程。

  3. 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顶层设计加强部署,根据《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第一时间开展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细化35项改革举措,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市场监管局公众号6.0版,上海市场监管“施工图”来了》,准确、全面公开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扩大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12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措施》,15条“硬核”措施,聚焦数据整合,跑出政务服务“加速度”;同时,容错免罚有了更深入的界定,制定出台《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新增35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共68项,涉及广告、电商、计量等15个领域,明确18种减轻行政处罚情形,填补裁量空白,涉及广告、电商、价格等10个领域。

  4. 推进消费维权信息公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市场监管系统“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开展投诉热点公示工作,通过电视、平面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年度投诉热点。2023年,消保维权部门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网站发布进口服装、陶瓷砖、贵金属首饰等61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在市局微信发布17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消费提示,在市局抖音发布2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消费提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消保部门累计公示196552件投诉。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发出收费通知1件、总金额940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附件: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104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