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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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15-10-14 | ||
|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配制酒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葡萄酒》(GB150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13个指标。共抽检酒类样品72批次,涉及10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白酒4批次、啤酒50批次、葡萄酒7批次、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4批次、配制酒7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14日 | |||
| 附件: 2015年7月酒类监督抽检信息.doc | |||